新闻中心 News

户外电子屏设置要求多
据了解🏃🏻➡️,2002版的《东莞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》至今已施行多年且未修改💁♂️,加上国家👶🏿💁♀️、省在广告设置管理方面不断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🥟,因此2002年的旧规已经无法满足户外广告的管理需求。
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表示✋🏽,新版《规定》明确了户外电子显示屏在光亮、开启时间等方面的设置要求👩❤️💋👨,并将改变由于现行《管理规定》没有这一方面的管理规范,造成电子显示牌(屏)的设置较为混乱🧑🏻🎓,可能危及建筑物、构筑物以及周边设施的安全,且其光照、声音扰民的局面。
新版《规定》明确,以户外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,除需满足户外广告设置应遵守的一般规定(比如🎋:整齐🌑、美观,与市容市貌相协调;使用光源性装置的🦹🏻♂️🧗🏿♀️,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;设计应当符合相关防雷🍏、防风、抗震、防火、电气安全要求等)之外😵💫🏧,还需符合部分特有的规定。
其中包括,在多层建筑墙身设置的☀️,应合理控制设置高度;在高层建筑裙楼墙身设置的,不得超过建筑主体“女儿墙”(建筑物屋顶外围的矮墙)的上沿;同时,禁止在对驾驶员行车视线造成严重影响的地方设置💇♂️💙;此外,还需科学控制其亮度🧻,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🎚;开启时间应控制在每日的8:00至22:30。
此外🛌🏻🙇🏻,新版《规定》还特别明确,如果违反以上户外显示屏设置规定,将由市城管部门责令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限期改正🧑🏽🦲;逾期未改正的🏃🏻♀️,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遇台风暴雨不防范将被罚
遇台风™️、暴雨等恶劣天气,户外广告牌脱落或者“摔倒”并不少见👍🏻,但出现这种情况🍄,往往伴随安全隐患或影响市政道路等,为此新版《规定》还对户外广告的安全维护做了相关要求。
其中明确,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💁🏿,保障户外广告设施安全;对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,应当立即进行维修或拆除。同时,遇到台风⛓️💥、暴雨等异常天气情况🐧,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🌱。
如果违反以上要求💇🏼,将由城管部门责令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💂🏻♀️👱🏼♀️。而如果因户外广告设置者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设置维护🏊♂️、更新发布等工作,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,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正伟户外照明灯具沐鸣2主要生产和销售产品为↩️:高杆灯、路灯、玉兰灯♦︎、庭院灯、草坪灯、大型景观灯、太阳能照明装置、风互补照明、园林绿化、高压输变电电杆🥓、交通指示红绿灯灯杆🪚、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、照明灯具设计🧑✈️、制造、安装等🚣🏼♀️🍒。如果您有需要或疑问请联系沐鸣2。 服务热线9️⃣:400-000-970 电话📋:028-84608930 84621749